怀疑妻子出轨调取酒店监控男子合法取证打赢离婚官司
2024-11-07 10:38:00
男子大华(化名)经常出差不在家,无意中得知妻子莹莹(化名)时常深夜回家,并发现其短视频账号中经常出现某假日酒店、某KTV的字眼。怀疑妻子出轨,大华报警求助民警,成功调取监控视频,拿到了莹莹和其他男性出入酒店的证据,并以此打起了离婚官司。南通通州法院判决准许大华与莹莹离婚,女方不服提起上诉。10月29日,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南通中院审理后判决维持原判,相关裁判已经生效。
大华与莹莹是一对年轻夫妻。大华从事销售工作,经常出差,时间多则半月、少则两天,而莹莹则在小区旁边经营一家美容店。2023年8月2日,大华出差结束时遇到保安陈某和其聊天,陈某提醒大华其妻子莹莹近期经常深夜回家。大华得知后没有立即质问莹莹,而是通过手机小号关注了莹莹的抖音账号,发现莹莹近期发布的视频中经常出现某假日酒店以及某KTV的字眼。
得知这一信息后,大华来到该酒店要求调取相关监控视频,在遭到酒店拒绝后报警处理。民警到场后,大华拿出户口簿、结婚证以及抖音视频等材料,请求民警帮助调取监控视频。民警在核实大华身份并审核相关材料后,依法调取了相关监控视频,监控显示:莹莹曾于7月15日20点05分与一男性进入酒店、23点15分离开,7月28日21点23分与同一男性进入酒店、29日0点09分离开,视频中两人举止暧昧,行为亲密。
8月5日,大华向法院起诉,要求与莹莹离婚,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监控视频。对此,莹莹质证认为该监控视频较为模糊,难以证明其中的女性为自己;其虽然出入过该酒店,但只是因为与客户洽谈生意,并未和其他异性有暧昧关系,不同意离婚。
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婚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应当遵守公序良俗原则,不得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或者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本案中,根据大华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,莹莹曾多次在深夜与异性一同出入某酒店,且两人之间存在拉手、拥抱、亲吻等亲密行为,相关行为不符合与异性正常交往的生活常理,且结合大华提交的抖音视频等证据,可以认定莹莹与异性关系暧昧、存在婚内出轨等不正当行为,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。此外,经过法院组织的多轮调解,莹莹与大华始终处于矛盾激化状态,难以达成一致意见,两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。因此,法院判决准许大华与莹莹离婚。
一审判决作出后,莹莹不服提起上诉。南通中院审理后判决维持原判,相关裁判已经生效。
法官表示,本案中,大华在观看莹莹的抖音视频后发现其有出轨嫌疑,没有采取粗暴的方式收集证据,而是借助公安机关调取酒店监控,采取合法方式收集证据并形成有效证据链。因此,法院经综合认定,支持了大华的离婚诉请。